为做好我省2021年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招委〔2020〕3号)相关要求,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积极配合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前健康监测
1.即日起考生须申领安康码,并持续关注安康码的状态。
2.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完整填写《202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见附件)。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进行诊疗和排查。
3.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
1.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确保体温正常且安康码为绿码。身体异常考生将由考点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应在首场考试时携带《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否则不得参加当场考试。
三、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1.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2.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四、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五、其他
1.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附件:
202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是参加202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本次考试考前提醒、疫情防控等要求,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测量体温、未离皖外出。经本人及监护人同意,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健康状况监测表中所记录的考前14天内的健康状况均属实。
2、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3、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
4、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 14 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在家期间由家长负责体温测量及健康监测,并将记录结果上报所在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由监护人(家长)做好监测记录。考生于考试当天首场考试将承诺书交给考场监考人员。
考生本人签字: 家长(老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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