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1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甘肃省招生委会《关于印发<2020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11 号)、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0〕6号)通知相关要求,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我省2021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希望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学校以及广大考生、家长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一、考前健康监测
1.考前14天起,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甘肃省,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主动申领“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状态。
2.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2)。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学校或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并进行诊疗和排查。
3.“健康码”或“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以及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5.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所在地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6.“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7.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考试。
上述情况考生是否可在隔离救治点参加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将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和建议下做出决定。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
1.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更新“健康码”和“行程卡”状态,并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在A4纸上,与《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起备查,在进入考点、考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考生不需要携带手机验证“健康码”,考试当天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点,如有携带,请自行托管。
2.考试当天,考生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方可进入考点。
4.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三、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四、其他
1.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2.考生和家长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并自觉服从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3.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
4.考试期间仅限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出考点,考生家长及其辅导老师不得进入考点。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和西北民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2月4日
艺美音乐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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