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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0-11-13 13:51 浏览:97
摘要: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艺美音乐官微,或电话咨询400-800-9161。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与专业类别

1.艺术类专业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相关报名、体检、文化考试等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2.我省艺术专业招生分为: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和表演类共7个类别。报名考试时,美术、音乐、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它艺术类专业兼报,其它艺术类专业之间也可兼报;填报志愿和录取时,因批次安排和投档模式不同等因素,不同类别之间存在不可兼报的情形,届时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3.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校考(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志愿。

二、专业省统考

4.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2021年艺术类省统考将“考评分离”扩大到播音主持类。其中,音乐类声乐主科、播音主持类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分散实施;音乐类器乐主科、舞蹈类由省招办集中设点考试。各专业类别省统考考试说明见附件1—7。

5.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须接受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照相)及金属探测器检查。参加专业个体测试时不允许化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6.对省统考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逐级报省招办处理。

7.省统考各专业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全省集中评分。其中:编导制作类和音乐类笔试科目,按照高考语文科目评卷办法,实行网上评分;美术类、书法类科目,在考生信息密封状态下严格按照抽取样卷、确定标准、对标分类、集体定档、定档复核、评委打分、专家质检等规定程序进行集中评分;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个体测试科目评分,在考生信息加密状态下,播放考生应试音视频,遵循教育部网上评卷规范,按照科学抽样定标、随机分发视频、小组集体定档、评委独立打分、专家检查复核的规定程序进行网上评分;表演类科目评分,采取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小组集体定档、评委独立打分、专家监督检查的规定程序进行现场评分,确保各类专业评分科学公平公正。

8.成绩公布时间。笔试科目(美术、书法、编导制作)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其他个体测试科目于2021年2月1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查询:一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查询;二是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读取考生邮箱;三是绑定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通过实名验证后可及时获取本人成绩信息的推送。

9.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省招办不直接受理考生申请。复核结果由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复核只检查考生试卷或考试音视频与本人信息对应是否一致、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对复核发现错误的,予以纠正。

三、校考

10.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其它艺术类专业,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鼓励高校扩大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范围,进一步减少艺术类校考专业范围。经核准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须于2021年1月25日之前,向我办提交备案材料(见附件8)。我省公布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要求,通过初选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并将专业考试科目、对应省统考类别、校考初选办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形式、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文件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校考高校艺术类本科在我省的分省招生计划数不得少于去年,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转入我省普通本科录取使用,原则上不得调减计划。校考应由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高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

11.省外高校在豫设点组织校考的,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办理。

12.我办向校考高校提供艺术类考生数据库信息,便于高校核对考生身份证件,确保考生应试身份准确无误。

13.各高校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校考合格名单及校考成绩库。

14.对在艺术类校考中违规的考生,由组考高校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将违规事实、相关证据及处理意见按照要求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书面报送我办,由我办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由高校组考负责人或考点负责人将其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15.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多国单日确诊病例不断创下新高;秋冬时节进入流行病高发期,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依然存在,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仍然艰巨,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招生考试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艺术类考试工作,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考生所在学校要认真落实考生健康排查、防护教育和考生管理要求,考点学校要按照考试工作安排,精心组织考试实施,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组考防疫工作按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的通知(教招办﹝2020﹞239号)的要求执行,要规范做好考前健康排查、考点出入管理、考试场所消毒、涉考人员安全防护、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理等工作。省招办将下拨专项经费用于各地组考疫情防控工作。

16.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细化完善艺术类省统考安全保密、考试组织、监督管理、应急处理等办法。要严格考试工作人员选聘与培训,优先选聘党性修养高、业务能力过硬、身体健康的人员,与考生有特定关系的(直系亲属、师生关系、培训关系等)必须回避。考前,要做好考场建设、条件保障、联网测试和模拟演练,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施考过程中,要严格考试流程,严抓考风考纪监督,严密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17.严肃查处考试违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五、其他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投档办法以及录取有关事宜另文印发。

附件:

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备案表

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违规考生登记表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号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招处

邮政编码:450046

电话及传真:0371—68101519(传真) 0371—68101525

附件

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识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50分、20分、10分,总分为200分。考试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识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专业主科(声乐、器乐)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考试条件、现场录音录像、全省集中评分、网上公布成绩。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一)声乐

声乐主科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声乐主科考试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

要求思想内容健康,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头稳定,富有共鸣,有气息支撑),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音准节奏正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表现能力强,形象佳。

(二)器乐

器乐主科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可自选乐器种类,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要求音准、节奏均好,演奏姿势、方法正确,基本功扎实,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佳。

(三)视唱

视唱即看谱即唱,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使用考场准备的平板电脑现场抽题,满分为50分,试题不分等级。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四)听音识谱(给标准音)

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的听辨和识别能力。要求考生能够准确识别双音音高,能够分辨根音和冠音,音高和节拍节奏划分准确。

听音识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两种识谱法识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辨识别单音、双音、旋律片段等,8—16小节的旋律或每句长度不超过6小节的二至三个旋律短句。

(五)乐理基础知识

乐理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考生可参考李重光的《基本乐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基础知识考试指南》(河南省教育学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委员会编)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了解音乐基本理论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确地表达与运用。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科目

2020年12月5日8:30—10:30;

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具体由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二)个体测试

考试地点:声乐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器乐考点设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郑州登封市崇高路8号)。考试时间从2021年1月5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应于2020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9日18:00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预约具体考试时间。

四、注意事项

(一)笔试科目

使用答题卡答题,考生应提前准备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等文具。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报、资料、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二)个体测试

1.考生按照规定时间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网上预约入口”预约考试,填写曲目名称、调式。约考日期截止前,除约考时间外,考生填报的其他信息可有一次修改机会。

2.声乐主科考试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若需伴奏,考生应提前自备伴奏录音U盘,仅限钢琴伴奏形式(通俗唱法不限),且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文件为MP3格式,文件名为考生号+考生姓名+曲目名称,如“2141xxxxxxxxxx张xx我爱你中国”。

3.视唱考试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4.声乐主科考试,多段歌词只演唱一段,反复部分不唱,直接进入结尾,声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5.器乐主科考试,考生应提前自备乐器(除钢琴外),且只允许演奏一种乐器。考试时曲目重复部分只演奏一遍,时间较长的曲目,可选择能够展示考生水准的片断组合演奏。除打击乐器(板鼓、排鼓、小军鼓、架子鼓)外,其他乐器一律不得使用伴奏录音,且考场不提供音频播放设备。器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

附件

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

舞蹈类省统考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考试科目均为剧目表演和基本功,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 80分,总分200分。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艺术舞蹈

基本功考试内容主要有软开度(两边的竖叉、横叉;下腰)、搬腿(分别搬前、旁、后腿);以及跳、转、翻的基本技术技巧动作组合,女生的动作如:点翻、四位转、平转、大跳、倒踢紫金冠、串翻等;男生的动作如:双飞燕、大跳、旋子等。

剧目表演测试要求考生剧目片段自选,剧目体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考生自备音乐伴奏U盘,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文件为MP3格式。

艺术舞蹈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软开度的能力、技术技巧动作的数量和质量、选跳剧目片段的难度以及作品表现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国际标准舞

1.基本功考试内容主要是形体观察、芭蕾基训(基本功)。芭蕾基训(基本功)测试为软开度(左右腿下横叉、竖叉、下腰)、控制(面向一点搬前、旁、后腿并控制)、旋转(四位转,两圈以上)、连续平转。

2.剧目表演为作品表演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自选舞种作品,考场根据考生约考时选报的舞种随机播放舞曲,自选舞作品为标准舞(摩登舞)系或拉丁舞系任意一支单人舞蹈(不准带舞伴)。

(三)舞蹈考生基本功考试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剧目表演考试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从2021年1月11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应于2020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9日18:00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预约具体考试时间,填写考试信息。

考试地点: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 8 号)。

四、注意事项

考生按照规定时间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网上预约入口”预约考试,艺术舞蹈考生须选报舞蹈体裁,填写剧目片段名称;国际标准舞考生须选报舞种。约考日期截止前,除约考时间外,考生填报的其他信息可有一次修改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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