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类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专业范围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音乐类相关本科和专科专业,以及招生院校要求参加市级统考的其他音乐类本科和专科专业。
三、考试科类设置、形式及分值
1.科类设置
天津市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类分为声乐类专业、器乐类专业。
2.统考科目和分值比例
(1)声乐类
考试科目为声乐演唱、乐理、听写,各科满分均为 100分。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声乐演唱得分×80%+乐理得分×10%+听写得分×10%)×3。
(2)器乐类
考试科目为乐器演奏、乐理、听写,各科满分均为 100分。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乐器演奏得分×80%+乐理得分×10%+听写得分×10%)×3。
3.考试形式
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专业面试;
乐理、听写:现场笔试。
四、考试内容及要求
1.声乐演唱
背谱演唱两首声乐作品,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均可,演唱总时长不超过 8 分钟,伴奏自带。
2.乐器演奏
(1)乐器范围
①中国乐器演奏: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琵琶、三弦、扬琴、古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
②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
③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琴。
④流行乐器演奏:现代键盘、萨克斯管、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鼓、吉他、电吉他、电贝司、电子手风琴。
考生可以在规定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
(2)内容及要求
背谱演奏器乐作品两首,其中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演奏总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伴奏自带。
3.乐理
考试内容:音与音高;常用记谱法;节奏、节拍、音值组合法;音乐术语、标记及装饰音;五线谱与简谱互译;音
程、和弦(构成、识别、调内解决);调式调性(含大小调式及民族调式的调号、音阶、半音阶、调性分析、转调、移调等)。
试题类型:单选题 20 分,填空题 10 分,判断题 10 分,调性分析题 10 分,写作题 50 分(含音程和弦构成或识别、音程和弦找调或解决、音阶构成或识别、音值组合法或节拍的正确划分、简线互译或移调)
考试时间:90 分钟。
4.听写
考试内容:单音 20 分、音程 20 分、三和弦(含转位)30 分、单声部旋律(一个升调号以内, 8 小节)30 分。
考试时间:60 分钟。
五、专业面试评分依据
1.考生现场演唱、演奏的技术技能水平,占比 30%。
2.考生演唱、演奏曲目的难易程度,占比 20%。
3.考生对于作品音准、节奏、速度、力度等的掌控程度,占比 25%。
4.考生对于作品风格的把握和内容的表现能力,占比25%。
本大纲自 2022 年音乐类专业考试开始执行。
艺美音乐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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