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不同专业人才选拔的特点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我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公告如下:
一、艺术类拟招生专业
我校2022年艺术类本科拟招生专业(招考方向)包含:戏剧影视文学(创意策划)、戏剧影视文学(剧作)、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电影录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跨媒体艺术、电影学(制片与市场)、电影学(电影评论)、摄影、动画、漫画、戏剧影视文学(动漫策划)、影视技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
我校2022年继续设置部分艺术类高职招生专业,具体情况以学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二、考试形式与考试阶段
我校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均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按照上级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部署,校考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具体考试形式以艺术类招生简章以及各阶段公示的考试通知为准)。各招生专业将根据人才选拔特点,设置校考阶段与校考形式。
三、艺术类拟招生专业与艺术类省级统考的对应关系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详见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
四、关于招生简章
我校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预计于2022年1月份前后公布,具体发布时间以上级统一安排为准,请广大考生保持关注,安心等待。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安排以及录取原则等,均以学校正式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本公告公示之后,若教育部或者考生所在省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其它补充规定,则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电影学院
2021年12月6日
艺美音乐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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