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证打印注意事项:
1.请缴费考生点击相应链接,输入“考生号”、“姓名”和“验证码”查询后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进行打印,并按照考试证内的考试地点和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2.由于浏览器兼容性问题,如考试证无法正常显示照片,请安装360极速浏览器后点击相应链接进行打印,打印时请去掉“页眉和页脚”并勾选“背景图形”。
附件一: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2020年12月开始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考前14天,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做好身体健康情况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本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3. 考生进入考点须持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考试证(笔试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八闽健康码”,佩戴口罩,按要求进入考点。
4.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显示非绿码、无法申领到“八闽健康码”的考生,须于考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上述考生考试报到时,还须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5.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早出行,避开高峰,避免迟到。入场、候考及考试期间,请考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接受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检测,考生之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6.考生及随行人员进入考点的具体要求将于后续发布,届时请考生注意查阅。
7.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不得将考试违禁物品带入考场。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二: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附件三: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笔试)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知
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下午14:30-15:30
2.考试地点: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笃行楼、立诚楼。
3.考生打印考试证后,请务必核对《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并提前熟悉和了解掌握自己所在考点的位置和交通线路。
4.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12:30开始在福建师范大学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门口,严格按考生防疫须知和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在考点门口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身份证和准考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步行进入考点,考生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5.请考生凭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证》、《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和身份证,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和橡皮擦按笔试考试时间提前50分钟到指定考试教室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指定教室),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收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6.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行为都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7.已缴费考生可自主打印省级统考费电子发票,具体流程可查看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zsb.fjnu.edu.cn)。
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考试证、身份证和《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进场参加考试;入场后把准考证、考试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考试工作人员查验。
2.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3.考生入场后,应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听从监考人员的指令,共同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
4.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指定教室)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结束方可交卷。
5.考生须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和橡皮擦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作答,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作答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考生应诚实守信,不得违纪舞弊,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遇到特殊情况时应主动向监考人员报告。
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考试,坐在位置待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卡并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9.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10.本考场考试全程监控录像。
友情提醒:
①福州地区早晚温差较大,请注意保暖以防感冒。
②请切记带好“三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③考生食宿自理,请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
④考试期间道路比较拥挤,请预先安排好交通工具并考虑提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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