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黑龙江省招委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黑招委〔2020〕2 号),结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近期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校考复试组考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及形式
我院2021年本科专业校考复试于2021年3月18日(周四)-3月21日(周日)举行,考生须到校现场考试。考试地点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将于近期在学院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号上公布,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
二、防疫具体要求
(一)考前疫情防控要求
1.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身处因疫情原因实施地方管控地区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以上考生须在3月16日(周二)17点前向我校提交情况说明(含考生姓名、准考试号、专业方向、联系方式、身体情况说明),发送至邮箱hyjwc58597688@163.com,身体异常者还需提供就诊记录。我院核实后安排考试。
2.自我健康监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3月4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哈尔滨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校考复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1)。承诺书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并上交考务组。
3.核酸检测范围。
(1)以下考生须出具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①“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
②“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标注14天内到达或途经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③按照当地卫健部门要求完成隔离后未满14天的境外抵返考生。
④考生到达哈尔滨并在校外住宿待考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请先向住宿所在地社区报告并就诊。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电话0451-58597688)并发送个人情况至邮箱hyjwc58597688@163.com,向我院报备。报备后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进入考点须携带3日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以下考生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①“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标注14天内有黑龙江省外旅居史的考生;
②考前近两个月来居住地发生疫情曾被定为中高风险地区近期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二)考试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
1.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及考场时,须摘除口罩,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2.考生应提前做好“龙江健康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工作。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龙江健康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同时上交《哈尔滨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校考复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测量若高于37.3℃,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不得接触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排队接受安检及防疫工作检查,随到随检随进。
4.考试期间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入场查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演奏演唱类考试可不佩戴口罩,笔试类科目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向监考员报告。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及考场防疫工作副主考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试时考生全程佩戴口罩;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接受健康检查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笔试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面试科目顺延至本场次最后一位。
6.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物品,按照规定的离场通道,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场,不得喧哗、聚集。
三、笔试科目时间调整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压缩复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乐理(二级)》调整为60分钟;《听音(二级)》调整为30分钟。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作曲、合唱指挥方向《和声》调整为120分钟;《乐理(一级)》调整为90分钟;《听音(一级)》调整为30分钟。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方向的《旋律写作》调整为60分钟;《歌曲写作》调整为120分钟;《器乐曲写作》调整为120分钟。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提交的健康承诺书必须真实、准确。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我院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考试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提前进入校园查看考场,送考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学校,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体温监测、健康承诺书提交、入校扫码和疫情防控要求与考生相同。学校将安排教室供考生中午休息候考,建议考生自带简易午(晚)餐,进入考点后完成当天所有考试再离开考点。
(四)由于疫情具有不确定性,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关措施。考生须密切关注哈尔滨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附件:哈尔滨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校考复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哈尔滨音乐学院
2021年3月4日
艺美音乐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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