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2034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创建于1903年2月,始立为湖南师范馆,为全国最早的师范馆之一。同年11月,湖南师范馆迁往长沙妙高峰,与理学名儒张栻创建于南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的长沙城南书院合并,改称湖南全省师范学堂。1904年改称湖南中路师范学堂。1912年更名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1914年3月,湖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并入,学校更名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1949年8月更名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0年升格为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改为现名。2019年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调整到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
学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应用特色学科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涵盖了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8大学科门类,已初步形成以师范专业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多学科交叉渗透的学科专业布局。确定了立足湖南、辐射全国、为湖南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服务面向,以及把学校建设成为以培养高素质小学师资为主、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湖南领先、全国知名的本科师范院校的发展目标。
二、专业简介
(一)音乐舞蹈学院
1.音乐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教学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小学音乐教师。
主要课程
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形体舞蹈、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儿童歌曲弹唱、儿童歌曲写作、合唱指挥、小学音乐教学论、小学音乐教材教法、中国音乐史及作品欣赏、外国音乐史及作品欣赏。
学制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艺术学学士
2.舞蹈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基础理论和基本的表演技能,了解本学科研究前沿信息,具有较强的舞蹈教学能力和初步的研究能力,可在小学舞蹈教育、专业文艺团体和社会舞蹈教育等领域从事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
中国古典舞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基础训练、身韵、人体动作实验、儿童舞蹈编排、儿童舞剧目、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儿童歌曲弹唱、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舞蹈教学论、小学舞蹈教材与教法。
学制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艺术学学士
3.舞蹈表演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熟练掌握舞蹈表演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和良好的综合素养,能在社会各类专业文艺团体、文化机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辑、舞蹈研究和舞蹈教学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基础训练、现代舞、剧目排练、舞蹈技巧、动作分析与编舞、舞蹈艺术概论、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
学制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美术与设计学院
1.美术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美术教育的理论基础、基本技能、有敬业精神、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能力,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高素质的小学美术教师及其他行业从事美术创作、美术指导和文艺宣传、艺术设计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
素描、色彩、美术概论、中国画、版画、油画、简笔画、儿童美术教育与辅导、小学美术教学论、雕塑、中外美术史等。
学制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艺术学学士
2.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中外设计史论、设计美学、设计素描、图形创意、数字摄影和摄像、数字交互设计、非线性编辑、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和影视短片创作、版式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广告设计、VIS设计、广告策划与文案等。
学制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艺术学学士
3.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建筑室内设计、城市环境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
中外建筑史、建筑识图与制图、材料与施工、居住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陈设设计、景观设计初步、居住区景观设计、校园景观设计、公园景观设计等。
学制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艺术学学士
4.书法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及相关文化知识,掌握书法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达到相应的创作水平,掌握国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文化、新闻、出版、文物、档案等相关工作,胜任书法及其它相关课程教学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
中国书法史、美学概论、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篆刻、中国画、书画鉴定、古汉语常识、古典文学、中西文化导论等。
学制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拟投计划
学院 | 专业 | 类别 | 学费(元) | 拟投计划 | 招生地区 |
音乐舞蹈 学院 | 音乐学 | 音乐类 | 5000 | 100 | 湖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西,云南,甘肃 |
舞蹈学 | 舞蹈类 | 5400 | 50 | 湖南,山西,广西,云南,甘肃 | |
舞蹈表演 | 舞蹈类 | 8000 | 50 | 湖南,山西,浙江,江西,贵州,甘肃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美术类 | 5400 | 80 | 湖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类 | 8000 | 50 | 湖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 | |
环境设计 | 美术类 | 8000 | 70 | 湖南,山西,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 | |
书法学 | 书法类 | 6000 | 50 | 湖南,山西,福建,河南,四川,甘肃 |
备注:1.实际招生计划及省份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2.舞蹈类各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
3.上述各专业学费根据现行湖南省物价部门收费文件的标准核实填列;2020年实际执行的收费标准需按当年湖南省发改委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
2.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且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方可报考我校。
温馨提示: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直接使用各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
五、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2.对于福建省一档多投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满分)×750×30%+(专业统考分/专业统考满分)×300×70%。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3.对于享受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4.如上述原则与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5.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及专业成绩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学校网址:http://www.hnfun.edu.cn/
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0731-88228176/82841171
音乐舞蹈学院0731-88235077
美术与设计学院0731-88235305
传 真:0731-8822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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