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1959年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武侯和新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设有26个教学部门、10个研究机构。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中等艺术教育,在校生规模16000余人。
学校秉承“办好艺术教育、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文艺繁荣”的办学理念,恪守“尚美创新”的校训,坚持立足现在、弘扬传统、面向未来的办学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形成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扎实推进建设专业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精品型艺术院校。
学校以音乐与舞蹈学科为主体,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等学科综合协调发展,学科建设不断完善,学科布局持续优化。省级重点学科为:作曲、键盘乐器、绘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音乐学、舞蹈学、绘画、产品设计。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为:录音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钢琴演奏。省级线下一流课程:钢琴演奏、设计程序与方法。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二胡演奏。省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乐队合奏排练(行进乐/爵士)。课程思政省级专业教育类课程:中国音乐史、 MIDI 意序技术。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空间造型基础。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为:作曲系作曲主科教研室、钢琴系钢琴主科教研室、管弦系弦乐教研室、声乐系美声教研室、手风琴电子键盘系手风琴教学团队。学校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教育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013年获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现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52人,其中:二级教授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部优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3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5人,四川省教学名师3人。学校还有多个由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并取得丰硕成果的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团队。老一辈音乐教育家常苏民、羊路由、刘文晋、郎毓秀、但昭义、马一平等一大批专家、学者在海内外均有着极大的影响力。
学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发明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25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26项,“中国音乐金钟奖”33项,德国工业设计“红点奖”5项,发明专利31项。近五年来,学校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470项、国内奖项1500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授予的奖项85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29项。出版各类著作167部,发表学术论文1500多篇。学校拥有“中国——中东欧青年艺术人才培训与实践中心”“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西南音乐研究中心” “四川音乐艺术普及基地”“中华传统音乐研究院”等一批省级重点学术研究平台,与国外学术机构建设有“中美视觉艺术表演中心”“法国格拉姆电子音乐创研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负责“中国音乐剧协会理论专业委员会”“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和“四川省数字媒体艺术协会”等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学报《音乐探索》是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积极拓展对外交流合作,重视国际学术和人文交流,积极传播中国文化,举办各级各类国际交流活动,参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涉外活动。学校与10多个国家的40余所海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先后选送学生300余人次赴海外研修学习和攻读学位,每年有超过200名在校本科生参加各类海外交流项目。学校从2003年开始招收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学校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大力开展校地合作,深度参与脱贫攻坚,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发展,与多个城市、知名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学校联合全国十所专业音乐学院成立“中国专业音乐学院原创音乐发展联盟”,推进中国原创音乐发展。学校积极响应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牵头成立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艺术联盟”,共有 72 所高校参与,为成渝双城文化艺术、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学校与成都市共建的“成都城市音乐厅”已正式投入使用,成为学校与地方文化艺术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为学校艺术实践提供了高水平展演场地,也有力地推动了成都市打造“音乐之都”和“西部文创中心”。
经过八十多年的办学发展和几代川音人的共同努力,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专业艺术人才。涌现了作曲家高为杰、何训田、贾达群,歌唱家范竞马、霍勇,表演艺术家刘晓庆,钢琴教育家但昭义,钢琴演奏家李云迪、陈萨,小提琴演奏家宁峰、文薇等一批杰出校友,在国际国内享有很高声誉。近年来,学校还培养了李宇春、谭维维、何洁、王铮亮、魏晨等一批流行音乐歌手,活跃在各类舞台上,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定位,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人才振兴、内涵发展、改革创新、追赶跨越、开放合作”五大战略和“创新驱动、人才强基、学科攀升、教学提升、科研提升、外向拓展、基建提升、党建引领”八大工程,努力把川音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社会主义高等艺术院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合格、德艺双馨、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三、本科层次招生专业
(一)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
(二)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
注:①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招考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②凡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学院招生处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根据拟定的 2021 年各教学单位招生计划将上述两个专业新生随机分配到具体的院系就读。
四、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文化及专业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统一组织的该类专业统考。
六、招生计划
学校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 2021 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制定我校在川的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填报高考志愿前,通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七、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八、录取规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校投档比例的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
九、注意事项
(一)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二)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减免1至4年学费以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三)学院每学年选拔、培养30名“专业拔尖人才”,给予每生培养资助经费5万元。每学年选拔、培养100名“专业优秀人才”,给予每生培养资助经费0.5万元。
(四)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 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体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简介仅供四川考生参考,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邮编地址:610021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招生部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咨询电话:(028)85430270
传真电话:(028)85430284
学校网址:http://www.sccm.cn/
艺美音乐官微
音乐艺考生都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