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1日-3月3日。
二、考试内容
演唱/演奏
三、考试要求
1.初试考生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或“艺术升”APP考试页面认真阅读《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1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线上考试)考生须知》及《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1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线上考试)操作流程》,考生可以在2021年2月15日开始通过考前练习进行模拟考试,考前练习视频不作为评分的依据,但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考生须观看上海大学提供的视频录制样片,待熟悉录制要求和流程后,再进行正式考试视频的录制和提交。
2.考生需要准备两部智能手机,双机位拍摄录制,手机A(登录艺术升APP)作为主机,用于网络考试全部内容和流程,手机B(打开艺术升APP无需登录)作为辅机,用于监考考试过程,两部手机都需要下载艺术升APP。(具体机位摆放要求详见《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1年音乐表演专业(初试)线上考试操作流程》)。考试前务必保持两部手机的电量和内存充足,内存建议至少在20G以上,提前检查WiFi网络信号,确保网络稳定畅通。务必移除两部手机的SIM卡,确保没有通话功能,考试过程中如果接到来电,会直接中断录制;除此之外,外放音乐、闹钟等其他应用程序也注意关闭,避免外界干扰。考试结束后,“主机位”和“辅机位”录制的视频必须全部提交,否则考试无效。
3.确保录制现场光线充足,场地空间能够满足完成所展示考试内容的需要;建议考生采用三脚支架,保持画面稳定,声像清晰。
4.演唱/演奏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按照演唱/演奏顺序报出个人曲目名称,演唱/演奏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以上视频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总时长在30分钟以内(不包含语音指令播放时间)。
5.考试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声乐演唱专业钢琴或音频伴奏除外),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只能使用考试软件自带拍摄功能。违反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录像时要求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音画同步,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6.声乐演唱专业若无钢琴伴奏,可使用音频伴奏或者清唱,不影响考试成绩。
7.考生完成报名相关手续后,请用报名账号登录“艺术升”APP(网页端不支持),在【报考】页进入“网络考试”入口,选择上海大学报考专业进行线上考试。考生在“艺术升”APP网络考试页面点击“正式考试”按钮,进入正式考试后的3小时内完成视频录制上传,期间考生有3次考试视频录制机会,选择最满意的一次考试视频进行提交,完成考试。若在考试期内未进行拍摄或者上传考试视频不成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纪律
1.考试期间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脑、接打电话,否则视为违规。
2. 考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考生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
3.严禁考生对照片、视频采用编辑处理等弄虚作假、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五、温馨提示
1.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拨打上海大学招毕办咨询电话021-66134148(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1月25日—2月28日为学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提出相关说明,由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2.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初试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发布的复试公告。
艺美音乐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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