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远程初试在“小艺帮”APP平台进行。考试期间考生须通过“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考试视频,具体操作请详阅《“小艺帮”APP操作说明》(见附件1)。
二、远程初试期间考生须首先完成“诚信考试承诺”视频的录制及上传,具体拍摄要求及内容如下:
正面半身拍摄,考生本人正对镜头朗读以下内容:本人已详细阅读上海音乐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远程初试考生须知,充分了解上海音乐学院相关招考政策和考试要求。我保证本人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及考试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我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拍摄、上传视频,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及规定,诚信考试,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相关处理结果。承诺人***(读考生自己的姓名)。
注:未按照上述要求录制并上传“诚信考试承诺”视频者将直接视为弃考。
三、考生务必在2021年1月10日前在“小艺帮”APP中完成注册、登录、身份认证等操作,以确保后续考试顺利进行。
四、远程初试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1月16日,其中11日-12日为模拟考,13日-16日为正式考。正式考期间无模拟、无考前练习,考生必须在模拟考期内对所有考试科目进行考前练习(考前练习不限次数),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模拟考(模拟考限录3次,其中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的“即兴弹奏”科目限录1次),练习考试操作,熟悉考试流程。
五、正式考时每个科目均有三次录制机会(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的“即兴弹奏”科目限录1次),录制完成后选择其中一个上传。正式考视频须在考试时间(2021年1月13-16日)内任意时段录制完成并成功上传。
六、初试无须打印校考准考证,校考准考证号可在“小艺帮”APP平台中自行查询,具体操作请详阅《“小艺帮”APP操作说明》(见附件1)相关内容。
七、考试视频录制注意事项如下:
1.各科目考试视频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内容、拍摄要求和拍摄参考图示录制。未按要求录制及提交考试视频的,该科目视为弃考。
2.远程初试所有科目视频录制均采用双机位。主机位按照《2021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的拍摄要求放置(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的“即兴弹奏”科目除外),辅机位须放置于考生左(或右)后方2-5米范围内,与主机位基本呈对角线(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的“即兴弹奏”科目除外)。拍摄参考图示见《远程初试视频拍摄参考图示》(附件2)。双机位具体操作请详阅《“小艺帮”APP操作说明》(见附件1)。
3.主机位、辅机位所录视频均为考试评审依据,同等重要,请务必确保全部成功上传。
4.视频录制设备仅限手机(手机均应有不少于5G的剩余存储空间),不得使用其他电子设备。
5.各考试科目如涉及演奏、演唱的均须在表演前自报曲目名称。科目录制总时长由该科目考试规定总时长+2分钟(主要用于报曲目名称、做必要的动作调整等)组成。
6.考试须在独立、安静、明亮的房间进行,录制画面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及钢琴伴奏人员(仅限有钢琴伴奏要求的专业或科目)。
7.录制全程考生及伴奏人员(如有)不得离开拍摄范围,不得随意切换拍摄角度。
8.录制全程不得美化、修饰人像、画面和声音,须保持声像同步。
9.所提交的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被判定为作弊的声音、文字、图案、材料、人物及其他物品。
10.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考试视频等考试材料的质量、清晰度负责,因考试视频不符合评审要求而影响评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1.音乐教育招考方向选考“即兴弹奏”科目的考生另需注意:
(1)“即兴弹奏”科目正式考试只能录制1次,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试中断,须于2分钟内返回考试界面继续考试,中断超过指定次数或指定时长(2分钟)考试失败,后果自负。
(2)考生请务必于“即兴弹奏”科目正式考试前10分钟(1月16日19:20)至小艺帮APP正式考试模块的“即兴弹奏”考场候考。
(3)“即兴弹奏”科目备考期间不得在钢琴上试弹,请保持双手远离钢琴琴键。
(4)“即兴弹奏”科目录制时主机位应放置于正前方,辅机位须置于侧面(横屏),须清晰展示手部、脸部和键盘。拍摄参考图示见《远程初试视频拍摄参考图示》(附件2)。
注:考试科目视频如未按照上述录制注意事项录制,将根据实际影响程度酌情减分直至取消考生所有考试科目成绩。
八、远程初试期间如有相关招考问题咨询,可发送邮件至招办邮箱(zb@shcmusic.edu.cn),招办将及时回复。
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
2021年1月
艺美音乐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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