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对象及调整方式
1.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面向已经完成报名交费的考生,使用考生上传考试视频的方式组织考试,只进行一试,根据考试视频进行评价打分。
2.使用天津音乐学院指定专业(方向)初试成绩的表演、音乐类专业(方向)已经在我校系统中完成报名的天津籍生源,专业考试方式按天津音乐学院出台的办法执行。
3.上述以外均使用各省 (区、市)艺术类统联考成绩进行录取。
二、考试工作安排
1.考试时间。拟于2020年4月全部完成考试视频录制、上传等相关工作。
2.录取原则。根据不同专业、不同考试类型,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原则执行。
3.退出机制。已报名考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或自愿放弃考试的,我校将做退费处理。
以上内容均以我校发布的《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测试要求和说明》为准。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并上传《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诺书》,未上传承诺书或承诺书内容信息不全者,考试成绩无效。
2.考试系统将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考生在考试过程不得离开视频镜头;考试系统中设置了模拟录制环节,提供了考核要素录制模拟视频和测量数据演示照片,考生须按要求完成考试,考试视频不得编辑。
3.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我校将在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tjnu.edu.cn/)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tjnuzsb)公布《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测试要求和说明》。
考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天津师范大学咨询页面(3月16日-4月15日开放)下提问或发送邮件至shidazhaoban@126.com,咨询相关招考问题。
五、组织保障
学校形成了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艺术类考试工作,招生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学院密切配合的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我校将坚决站在维护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的政治高度,坚持把考生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学校既定方案,精心组织相关工作,全力保障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科学公平、安全平稳。
天津师范大学
2020年3月31日
艺美音乐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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