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之称的喀什,是中国最西部一所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多科性本科学校。学校始建于1962年,197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取得了优秀成绩。2012年,被列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5年4月,更名为喀什大学。2016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1994年和2009年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2014年,学校中国语系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拥有高台和新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66.07万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先进,教学环境舒适。
喀什大学艺术学院现有音乐学、舞蹈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四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100余人,专任教师56名,聘有著名花腔女高音歌唱家迪里拜尔、著名油画家丁一林、著名舞蹈家姜洋等10余名国内知名专家教授为我院兼职、客座教授。
二、招生省(自治区)及专业
注:分省招生计划以 2021 年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三、考试、报名须知
1.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均可报考。
2.本省已组织统一考试的专业,考生必须取得本省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3.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男生建议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建议身高不低于1.55米。
4.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5.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舞蹈基础,五官端正,体形匀称;原则上年龄不超20岁;男生建议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建议身高不低于1.60米。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舞蹈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校考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志愿。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陕西省、山东省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考生须取得本省音乐学统考(或联考)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音乐学专业志愿。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贵州省、陕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报考我校美术学和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须取得本省统考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美术学和艺术设计学专业志愿。
9.贵州省、甘肃省、陕西省、山东省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本省舞蹈表演统考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即可填报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志愿。
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报名及考试时间待定。
四、学费标准及奖助设置
1.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每年6000元。
2.奖学金及助学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
五、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1.2021年艺术类招生我校不组织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校考,高考志愿录取时,专业成绩统一按本省统考成绩为准。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舞蹈表演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 织的校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陕西省、山东省音乐学专业招生我校不组织音乐学专业的校考,高考志愿录取时,专业成绩统一按本省音乐学统考成绩为准。
4.贵州省、甘肃省、陕西省、山东省舞蹈表演专业招生我校不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的校考,高考志愿录取时,专业成绩统一按本省舞蹈表演统考成绩为准。
5.各省校考点只允许本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收其他外省的考生参加考试。
6.校考专业合格考生成绩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则按单项成绩排序。其中舞蹈表演专业单项成绩排名次序为:舞蹈剧目、技术技巧、软开度。
7.艺术类校考合格证发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 进行。
8.我校于 5月上旬在学校网站公布本年度各地区、各专业考生成绩,考生如需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并打印,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9.录取原则: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志愿优先。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的前提下,文化课成绩占40%,艺术类校考(未组织校考的按本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的前提下,文化课成绩占 30%,艺术类校考(未组织校考的按本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原则以 2021年 5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网站公布的 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为准。
10.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六、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3.考生填写和提交的信息(作品)须真实有效,如出现谎报、替考等违背考试原则的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4.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复查测试认定为
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特别提示:考生可于 2021年 5月初自行登录喀什大学官 网 首 页 查 询 专 业 考 试 成 绩 ( 网 址 : http://www.ksu.edu.cn)。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8-2890007
招生监督电话:0998-2899055
学校网址: http://www.ksu.edu.cn
学校地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喀什大学(新泉校区)党委学生工作部。
喀什大学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艺美音乐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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