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性质及地址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是2001年由云南大学申办并获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位于云南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杨林校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基地文轩路。
2020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2个专业学生一、二年级在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就读,三、四年级所在校区待定。其他专业2020级新生在杨林校区就读。
二、学科及办学类型、层次、学制
学校今年招收的46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法、教育、文、理、工、管、艺术八大学科门类,招生人数及专业以各省招办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办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国标码为:13326;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
三、录取规则
(一)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理工类专业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专业按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外语类专业按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三)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四)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方向为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和钢琴方向。
(五)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3个专业按土木类招生;建筑学、城乡规划等2个专业按建筑类招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5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招生。学生入学后按类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前两个学期不分专业,第二个学期末,在所在类按学生专业志愿进行分流,分流学生数少于20人的专业不开设。学生从第三个学期开始进入专业培养。
(六)建筑类的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七)学校在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由于特殊原因,考生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且该考生投档成绩高于申请录取专业的最低分,原则上学校可尊重考生意愿调剂。
(八)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其他招生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九)已实施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十)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十一)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十二)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考生生源地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统考或联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若考生生源地未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在该省、市、自治区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四、收费标准
2020年新生执行向云南省物价局、教育厅备案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标准如下:
(一)学科门类为文学、教育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英语、日语、泰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10个专业收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
(二)学科门类为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社会工作,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行政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类(包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等26个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学年。
(三)学科门类为艺术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10个专业收费标准为:24500元/生·学年。
注:少数民族预科升学后学费按升学当年学费标准执行。
(四)住宿费标准:
1.学生公寓:4人间:1200元/生·学年;
6人间:800元/生·学年。
2.普通宿舍:300元/生·学年。
五、毕业证书及学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云南大学滇池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871-64316805、64313233
传真:0871-64313233
学校官网:https://www.ynudcc.cn
官方微信: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云南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
邮编:650228
七、其他
(一)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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