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目前综合实力已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宁波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设有25个学院,2家直属附属医院,占地3037亩,建筑面积123.57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5.1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6856名,各类研究生7324名,来华留学生2497名(其中学历生1907名);教职工2890名,其中正高职称人员452名,博士学位人员1297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其中1名为外籍院士)、加拿大两院院士1名、加拿大工程院院士1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1名和欧亚科学院院士1名。学校设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62个本科招生专业。据ESI公布的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5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
一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2020年总招生计划数为9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三、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
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本科线)。
四、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
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其中,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
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五、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3.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的招生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本科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 编:315211
招生电话:0574—87600233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2.音乐学院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455
音乐学院微信:宁大音乐青年(nbumusicyouth)
附件:宁波大学音乐学院及音乐学(师范)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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