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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4届舞蹈生的入学,转眼间,距离2025年艺考的时间已经渐渐逼近~各位25届舞蹈生在专心备考的同时,千万别忘了及时了解各大院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录取原则。
因此,舞研为大家汇总了21所重点舞蹈院校2024年的录取原则,25届舞蹈生可作为参考。
2024年艺术类院校录取原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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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学、艺术管理
二、录取原则
舞蹈表演(不含歌舞剧)、舞蹈编导、舞蹈教育专业
此类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招考方向)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专业(招考方向)成绩合格且符合我院舞蹈拔尖人才资格的考生(资格条件见《招生简章》附录),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按照专业(招考方向)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II类破格:专业(招考方向)成绩合格的其余考生,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招考方向)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如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 分制计算)。
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各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舞蹈学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如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 分制计算)。
艺术管理专业
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此专业使用高考成绩录取,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院将按照要求执行。
中央民族大学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含民族艺术英才班)、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一)基本录取原则:校考专业相应子科类省统考本科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校考合格考生,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破格录取原则:
按照上述基本原则录取后,舞蹈表演(含民族艺术英才班)、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在各自专业(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则对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校考合格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音乐学专业无破格录取。
(三)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比值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比值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四)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我校所有校考专业均为不分省计划,录取时文化课成绩均不含加分。
北京师范大学
一、招生专业
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对应省级统考且合格。各专业加设高考成绩、高考单科成绩,或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学专业考生语文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在满足高考成绩、统考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各省份投档办法确定投档成绩执行)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首都师范大学
一、招生专业
舞蹈学、舞蹈学(师范)
二、录取原则
(1)艺术类各专业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2)艺术类各专业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4)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5)师范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中央戏剧学院
一、招生专业
表演(舞剧表演)
二、录取原则
表演专业(舞剧表演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部分校考专业按录取原则及录取分数线录取后,未满足招生计划的招考方向可启用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满足招生计划的招考方向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表演专业(舞剧表演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上海戏剧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芭蕾舞)、舞蹈表演(中国舞)、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编导
二、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且在国内外顶尖比赛中获奖的投档考生(经我校2024年舞蹈类专业“绿色通道”审核被评定为“通过”),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小数向上取整),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II类破格: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南京艺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专业优先原则确定专业。
(一)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
舞蹈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综合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按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二)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且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按照上述条件录取后,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启用破格录取,办法如下: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名称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天津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在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比较考生校考复试专业成绩、校考初试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按上述原则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采用破格录取办法,已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专业或招考方向不再进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办法适用的专业及破格条件如下:
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浙江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省统考相应子科类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依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按上述原则录取完成后,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按照剩余招生计划,将达到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条件的考生,依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政策如下: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破格、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方向或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小数向上取整),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方向或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
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招考方向依次按《舞蹈基本功测试》《舞蹈表演能力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芭蕾舞招考方向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次按《舞蹈表演能力测试》《舞蹈基本功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依次按《命题编舞》《舞蹈即兴》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沈阳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1.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使用校考各招考方向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理统一排队。
2.我院校考专业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3.按上述原则录取后,各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进行破格录取,依次录取I类、Ⅱ类破格考生。
Ⅰ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依据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Ⅱ类破格: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4.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省份,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细则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划线标准),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武汉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1)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复试 50%+舞蹈表演 40%+舞蹈即兴 10%。舞蹈学专业校考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复试 35%+舞蹈表演 55%+舞蹈即兴 10%。舞蹈编导专业校考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复试 25%+舞蹈表演 25%+舞蹈即兴 50%。各科目成绩、校考成绩计算均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校考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视为同分。
(2)舞蹈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各招考方向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破格录取及其规则:按上述录取规则录取后,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I类破格优先I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I类破格后录取名额尚有余额方可启动II类破格。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赛事及奖项列表见附件2、附件3,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按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4)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5)末位同分录取规则: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校考成绩占比最高科目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星海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校考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依据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按照以上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完成录取后,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破格、II类破格考生。
1.I类破格:以上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校考专业合格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II类破格:以上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在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按文化折算比值排名择优录取。文化折算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 150分制计算)。
四川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一)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体检、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清”(即成绩优先)的办法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等专业依据“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分别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按四川省的规定执行。
(二)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体检、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使用生源省(市、区)统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类各专业(招考方向),依据“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根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采用“志愿清”的办法录取。即:分别按各专业(招考方向)的志愿顺序,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综合成绩互认的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相同时,再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按生源省(市、区)的规定执行[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则参照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执行]。
西安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舞蹈编导、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综合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据高考文化课总分(750分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高考成绩同分者,依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哈尔滨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
二、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对应省级统考子科类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按分省分计划,省内排名)。具体投档录取规则依照各省规定执行。
山东艺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二、录取原则
(一)省内按综合成绩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实行平行志愿,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相应类别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山东省2024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山东省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比例要求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确定。
(二)省外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份规定批次,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比例要求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确定。
广西艺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舞蹈表演(现代舞)、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区、市)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吉林艺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使用综合成绩的专业
1.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使用各招生省(区、市)相应类别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生源省份规定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的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2.使用综合成绩的专业设置分省计划,各省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如生源省(区、市)要求按照科类或者选考科目分列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区、市)规定执行。
新疆艺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按综合分排序
舞蹈类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省份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内蒙古艺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一)专业成绩使用统考成绩
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二)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上述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完成录取后,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Ⅱ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见招生简章,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Ⅱ类破格: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云南艺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二、录取原则
使用各招生省(区、市)相应类别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上线,专业合格后,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的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以上是最新整理的21所全国重点舞蹈类院校2024年录取原则汇总,想了解艺考舞蹈要求有哪些?适合艺考的舞蹈剧目有哪些?舞蹈艺考都有哪些流程?首都师范大学舞蹈校考考什么?江南大学舞蹈系好考吗?舞蹈艺考生的要求有哪些?更多舞蹈艺考报考解读,敬请关注舞研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