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更多敬请关注舞研官方微信【舞研艺考总部】或电话咨询400-6789-85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2021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学院本科招生计划为135人,目前设有3个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情况如下:
(一)音乐学
1. 计划招生10人。音乐学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2. 招生范围:河北、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香港、澳门、台湾。
(二)音乐表演
1.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1)计划招生47人。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2)招生范围:河北、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香港、澳门、台湾。
2.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1)计划招生30人。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招生范围: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舞蹈学(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
1. 计划招生48人。舞蹈学(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 招生范围: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1.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高考生源省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录取要求。
2. 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省级统(联)考且成绩合格。
3. 港澳台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专业(招考方向)需参加校考,文化课应参加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考试。
三、校考要求
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专业(招考方向)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一)报名
我校艺术校考在广州本校设立考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按报名系统要求按时完成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4日8:00—2月21日8:00。
2. 交费时间:2021年1月14日8:00—2月22日12:00。
3. 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
4. 考试费用:我校艺术类校考报名考试执行广东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粤价函〔2010〕79号),每生200元。
(二)考试要求
(1)“校考合格人数上限”指该专业(招考方向)校考合格考生人数最高限额,不代表实际合格人数。我校将在公布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时公布音乐学和音乐表演(器乐演奏)2个专业分省分专业计划。
(2)音乐学专业参考书目:
陈应时、陈聆群主编:《中国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袁静芳主编:《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
于润洋主编:《西方音乐通史》,上海音乐出版社。
2. 专业考试采用一试、二试形式:一试为线上考试;二试面向一试通过考生组织现场校考。
3. 专业二试中视唱练耳、乐理科目按照考生高考生源省份组织的艺术类省级统(联)考认定,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如省级统考合格但考生高考生源省份未组织视唱练耳、乐理统考,则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视唱练耳、乐理科目统一考试。
4. 校考时间
(1)专业一试:暂定2021年2月底、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业一试后,我校将在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公布进入专业二试考生名单及专业二试考试时间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二试:暂定2021年3月中下旬,专业一试完成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专业二试考试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B11栋艺术学院。
(三)校考合格资格认定
校考合格资格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认定。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录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其他
校考安排可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作出调整,相关信息将发布于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及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录取原则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1. 我校将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生源情况及考试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并于校考后公布分省计划,港澳台考生不占招生计划。
2. 计划采用文理综合编制的原则,不区分考生文理科类。考生需取得生源省份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省级统(联)考合格资格(生源省份未组织统一考试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者,按照如下办法予以录取:
(1)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按校考专业成绩依据分省计划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时,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专业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专业成绩=(专业原始成绩÷本考试方向最高分)×100
其中,“本考试方向”包括4个:①弦乐;②管乐、竖琴、西洋打击乐;③民族乐器演奏;④钢琴演奏。
(2)音乐学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据分省计划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者。当专业考试成绩仍相同时,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40)
其中,专业总分为100分;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舞蹈学(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
1.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 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排序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其中,安排在平行志愿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的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
3. 根据我校舞蹈学(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专业培养要求,男生身高不足1.72米,女生身高不足1.62米者请慎重报考。
五、监督机制
1. 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若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实施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信访电话:020-87110195。
六、联系方式
(一)华南理工大学
网址:http://www.scut.edu.cn/
(二)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邮编:510641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三)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20-39380901 传真:020-39380901 邮编:510006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B11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HG-YSXY)
网址:http://www2.scut.edu.cn/art/
(四)华南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电话:020-87111272 邮编:510641
来信请寄: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中座10层1001室
网址:http://www2.scut.edu.cn/qfy/
附件1:学校、学院及专业情况简介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提示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学校、学院及专业情况简介
华南理工大学地处广州,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校园分为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获得单位。学校办学源远流长,最早可溯源至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正式组建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期,为新中国四大工学院之一;1960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在全国高校首开部省共建之先河;1995年进入“211工程”行列;2001年进入“985工程”行列;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20年在“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排名第151-200位。如今的华南理工大学已经发展为一所以工见长,理工医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艺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7月16日,位于大学城校区,下设音乐学系、器乐系、声乐系、舞蹈系以及艺术教育中心。其前身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系,2002年开始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2004年增设舞蹈学,现有音乐表演、舞蹈学、音乐学三个本科专业;2004年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目前在校本科生457人、硕士研究生53人。
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艺术造诣深厚、潜心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54人,专任教师4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21人,讲师17人,助教3人。多名教师获得包括“金钟奖”、文化部“文华奖”“丝路文化贡献奖”“荷花奖”以及“鲁迅文学艺术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学院承担有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文化部、广东省在研项目。学院引进国内外顶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目前聘请的港澳、国外客座教授8人(郎朗、周龙、陈怡、咸信益、卓仁祥、黄安伦、解敏、唐纳考夫斯基),国内兼职教授7人。学院还注重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美国耶鲁大学音乐学院、北德州大学音乐学院等国外高校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卫斯理安学院签订有学生交换项目协议。
学院目前拥有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广东粤剧艺术)”、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器乐培训基地”、广东省文化厅颁发的“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同时拥有“流行音乐研究所”以及教学实践实体——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室内乐团、艺术学院合唱团、舞蹈团等。学院目前有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走进交响音乐的世界》《走进歌剧的世界》等优秀示范课程。艺术学院配备有琴房、音乐厅、管弦乐排练室、合唱排练室、舞蹈练功厅、录音棚、多媒体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电脑音乐教室、电子音乐实验室,拥有包括多套管弦乐器、民族乐器、施坦威钢琴在内的配置齐全的其它教学设施,以及包含中外音乐、舞蹈音像资料、图书资料、乐谱资料的专业资料室。
学生学习期间如果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跨院系修读其他专业课程,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成绩优秀毕业生可获保送研究生资格。十多年来,学院为国家特别是华南地区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在专业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广泛就业。毕业生活跃在各条战线上,包括广州交响乐团、广州大剧院、珠江交响乐团、深圳交响乐团、兰州交响乐团、兰州歌舞剧院、西安市歌舞剧院、北京歌舞剧院等专业团体;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兰州大学等高等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部队、武警部队等;新浪网、腾讯、广州日报、广东南方电视台等新闻媒体。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3个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一)音乐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音乐评论、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二)音乐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1.器乐演奏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2.声乐演唱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三)舞蹈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从事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提示
建议使用电脑并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进行报名:IE10+、Firefox、Chrome。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流程图和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常见问题:https://gaokao.chsi.com.cn/help/wb.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