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已发布,舞研艺考将持续更新,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微信账号:舞研艺考官微,或电话咨询400-6789-850。
海南师范大学 2019年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11658
一、学校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是省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中宣部批准的首批部校共建新闻学院高校,是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是海南第一所公办高校。学校前身可以追溯到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69年来,学校牢记师范大学的责任与使命,已为社会培养了各类人才17万人。
现有21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19个),65个本科专业,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存的发展局面。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本科生18203人,研究生827人,留学生356人。
二、音乐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前身为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系音乐专业,成立于1995年,2000年招收本科生,2008年6月撤系成立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2010年音乐学专业成为省级特色专业,2013年学科教学(音乐)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6年,音乐与舞蹈学被遴选为校级特色培育学科。经过十年的发展,学院现已发展成为具有硕士、本科、成教三个办学层次,有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舞蹈系、艺术实践与培训中心和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南海研究基地、海南民族艺术传承创新基地等教学、实践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学实体机构。
学院拥有中外乐器103件、钢琴103架、雅马哈三角钢琴11架,价值190万斯坦威九呎演奏琴1架,琴房100间、排练厅5间、多媒体标准化教室7间;130平米的舞蹈教室5间,数码钢琴教室3间;并拥有设施完备的专用音乐厅及先进的录音棚。
学院建立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职称比例协调,敬业进取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授14人,副教授22人,硕导14人,专任教师分别毕业于国内外30多所专业艺术院校、师范大学、综合大学,非本校毕业5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92%,获得硕士学位以上36人(博士学位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9%。近五年,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20余项,举办专场音乐会、各类文艺演出200余场。学科总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黎族音乐研究与实践、音乐教师教育等领域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此外,我院组建的大学生艺术团也多次远赴泰国、新加坡、台湾、俄罗斯、白俄罗斯、爱沙尼亚进行艺术交流活动。随着对外交流活动的广泛开展,学院建立了以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意大利米兰威尔第音乐学院为首批“本、硕”联合培养的合作学校,即考入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生,能够达到对方合作院校的专业要求,各项表现突出,学院将选派赴境外进行硕士阶段的学习,达到合作学校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外硕士学位、学历。
2019年学院将继续推进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拟从2019年报考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方向)的学生中试点选拔6名基础好、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享受每学年8800元/人奖学金(四年合计奖学金总额高达35200元),联合省外高校,打破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形式,形成课堂教学、课外讲座、专家教学、社会调查、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培养模式。
三、学生近年艺术实践成果
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学院蓝韵合唱团合唱作品《捡螺歌》、舞蹈作品《耕海人》分别获得合唱专业组一等奖和舞蹈专业组一等奖,原创舞蹈《耕海人》还获得“优秀创作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
学院蓝韵合唱团应爱沙尼亚文化部和“第四届爱沙尼亚流行合唱节”组委会邀请参加了该合唱节,受到当地观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
学院师生参加了由学院和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作的歌剧《南海哩哩美》的演出,该剧已经被列为海南省“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重点项目,并被定位为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的重点项目,获得海南省专业艺术最高政府奖“海南省文华奖”、2014-2016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
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我院合唱作品《新编赶鸟歌》荣获一等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舞蹈作品《南海前哨》和器乐作品《节日序曲》获得了二等奖。
由文化和旅游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12届全国舞蹈展演中,我院青年舞团携《南海前哨》精彩亮相。本届全国舞蹈展演活动,是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聘请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专家,以审看录像的方式,从全国各地申报的作品中遴选出来的优秀舞蹈,我院青年舞团创作的作品《南海前哨》,是海南省唯一入选本次全国展演的优秀舞蹈节目。
“珠江·恺撒堡钢琴”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中,学院2015级音乐学专业金攀、廖昕祺、殷钰佳三位同学组成的代表团获得团体三等奖,金攀获得个人全能一等奖、自弹自唱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廖昕祺获得个人全能三等奖、歌唱与钢琴伴奏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
四、就业前景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应到大、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及教育管理工作,也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方面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大、中、小学从事音乐舞蹈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还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舞蹈有关的工作。
音乐学院毕业生以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就业率达94以上%。
此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五、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 招生方向 | 名额 | 专业方向 | 学制 | 备注 |
音乐类 | 音乐学 | 121 | 声乐、器乐、钢琴、合唱指挥、视唱练耳、 | 四年(本科) |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合为音乐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合为舞蹈类,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1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
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史论 | |||||
音乐表演 | 31 | 声乐、器乐、钢琴、合唱指挥、视唱练耳、 | |||
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史论 | |||||
舞蹈类 | 舞蹈学 | 35 | 舞蹈教育 | ||
舞蹈表演 | 25 | 舞蹈表演 |
注:1、2018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年。2019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2、该计划为2019年计划,最终招生计划由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确定。
六、报考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音乐、舞蹈事业,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得报考舞蹈专业。
3、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区分文理计划,但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艺术类文科考生生源不足可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若生源省艺术类招生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只招文科考生。
七、报考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及重复考试。按生源省要求必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除外。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报名。
3、专业考试时,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按主项声乐、器乐分别设两项专业校考,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设一项专业校考,音乐类考生可根据自己所报校考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舞蹈类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
八、专业考试内容
1、音乐学:主项(声乐或器乐)、听音、视唱
2、音乐表演:主项(声乐或器乐)、听音、视唱
3、舞蹈学: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即兴表演
4、舞蹈表演: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即兴表演
九、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专业考试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颁发合格证(另外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的规定,即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的,院校才能颁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专业成绩公布时间:4月初。请考生们按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十、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采用本省2019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其中湖南、甘肃、贵州、江苏、河北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入围资格,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省声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十一、联系电话及地址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邮编:571158
联系电话:0898-65888710(校招生就业处)
0898-65813072(音乐学院)
0898-65813570(音乐学院 传真)
网 址:http://www.hainnu.edu.cn(海南师范大学首页)
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yyxy.hainnu.edu.cn/(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