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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学院
在湖南女院,遇见最好的自己!
目录
一、学校概况
二、专业简介
三、招生范围
四、报考条件
五、录取原则
六、其他
七、联系方式
一 学校概况
湖南女子学院,前身是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创办于1985年,2010年3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全国三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中国女子高校联盟成员。
学校的创建和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高度关怀。建校之初,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为学校题写校名并题词“祖国的兴旺发达,需要更多的妇女人才”;原国家主席刘少奇夫人、全国政协原常委王光美生前担任学校名誉校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兼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彭珮云、顾秀莲、陈至立先后来校视察并指导工作。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与省人民政府毗邻,占地面积22.55万平方米(另有非产权用地14.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04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113.41万册。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场所60个,校外实习基地131个。建有多功能体育馆,教学所需的体育配套设施完备。校园绿树掩映,鸟语花香,是莘莘学子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645人,专任教师397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52人,副高职称135人;有博士学位教师57人,硕士学位教师281人。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专家、学者。
学校构建了文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女性教育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企业管理2个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社会学、工商管理、设计学3个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应用特色学科。设有8个二级学院,30个本科专业,1个专科专业,拥有家政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特设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面向全国23个省市招生,在校学生约9560人。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懿德睿智 笃行臻美”的校训精神,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特色明校”的办学理念,培育了“求真、求善、求美、求精”的校风,“爱生、善教、博学、创新”的教风,“明礼、修身、乐学、自强”的学风,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妇女事业发展,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创新意识、传统美德的高素质应用型女性人才。学校多次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与美、澳、日、俄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26所高校或机构签订友好合作协议,全面开展师生出国(境)访学、研修、培训、交换等合作项目,已成为我国妇女/性别研究、女性教育国际交流的重要窗口。
学校拥有全国首批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湖南省公民礼仪素质研究基地、湖南省湖湘女性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高等教育学科(女性教育)研究基地、湖南省教育科学现代家政教育研究基地、湖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家政发展研究中心”6个省级及以上研究基地,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战略创新团队”,23个校级研究机构(中心),建设了国内第一个女性教育发展史馆。学校是“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平安单位”、 “湖南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 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师范)
音乐学专业创办于2012年,同年开始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本专业为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有3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本专业主要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志愿奉献于祖国教育事业,掌握音乐教育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及技能,具有一定的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音乐课堂教学能力,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班级管理、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策划、音乐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女性音乐教育人才。
【核心课程】:基础乐理、基础和声、视唱练耳、合唱指挥、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钢琴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声乐演唱艺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音乐课堂教学法等。
音乐表演专业创办于1999年,2010年升格为本科办学层次,同年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本专业为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和十三五综合改革专业。
本专业分声乐、器乐两个专业方向(器乐方向主要招收钢琴、古筝、二胡、竹笛、琵琶、大提琴、阮、笙、唢呐、扬琴、手风琴等),主要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系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教育机构、社会演艺及培训机构、文化管理等企事业部门从事音乐表演、文化活动策划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女性音乐人才。
【核心课程】:声乐演唱艺术、钢琴演奏艺术、器乐演奏艺术、基础乐理、基础和声、视唱练耳、合唱指挥、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 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等。
舞蹈编导专业
本专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学生系统掌握舞蹈编导知识与技能,并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舞蹈教学、导演能力。能在专业艺术团体、相关文化企事业机构从事舞蹈创编、表演,文化艺术管理和舞蹈教育教学的高素质应用型女性舞蹈编导艺术人才。
【核心课程】:舞蹈编导理论及技术(单、双、三、群)、大型晚会编导艺术、舞台美术与灯光设计、导演与排练、创作素材课(民间舞)、创作素材课(古典舞)、创作素材课(现代舞)、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舞蹈教学法、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作品赏析。
三 招生范围
【注】:分省分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数据为准。
四 报考条件
1.我校只招女性考生。
2.考生须符合2021年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我校招生章程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 录取原则
1.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学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01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02 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03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前提下(其中专业成绩使用该专业在生源省份所对应科类的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六 其他
1.考生报考前务必仔细查阅2021年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信息和备注说明。
2.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考虑学生在校学习及毕业就业等实际情况,不建议非英语语种学生报考。
3.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4.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1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5.本简章由湖南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联系电话:0731-85570812、82766142、82766112
学校网址:http://www.hnw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hn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