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调整方案,现将湖南、湖北、安徽、山东、山西、河北、吉林和甘肃8省实行初复试的音乐类、舞蹈类和戏剧表演类专业的校考复试和作曲专业第二环节考试的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一)受疫情影响,为保证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考后复试和作曲专业考试继续采用网上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平台登录、网上考试、提交视频在统一指定的APP端完成,APP及操作流程与初试时使用的一致。打开APP时若有“更新提示”请按系统引导更新至最新版本,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考生若遗忘密码可通过电子邮箱将本人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发送至YNART_ZB@163.com,我校会尽快处理并告知考生。
(四)系统因时间紧导致开发进度受限,目前仅支持安卓系统,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安卓手机并做好测试,请予以配合和谅解。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7月12日至18日,考生应于7月11日登陆APP查看考试安排。
(二)各科目有三次考试机会,考生可对每个考试科目录制三次视频,并选择其认为效果最佳的视频提交确认作为最终考试视频,以此考试视频评判考生的专业成绩。
(三)考试期间,APP考试界面上会显示视频录制上传起止时间和提交确认截止时间。考生应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频录制上传和提交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考试视频,系统将以考生第一次录制上传的视频作为最终考试视频。
(四)我校预计于7月22日公布专业成绩和合格名单,实行初复试的专业以复试成绩记为最终校考成绩进行录取。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选择运行内存不小于6G、剩余存储空间不小于15G的设备,提前做好设备测试,确定达到考试要求条件后再录制视频,以保证考试顺利完成。
(二)考生应诚信应考,确保考试过程真实有效。我校采取人脸识别、人证比对、人工复核等技术手段进行审核验证,发现有舞弊违纪行为的取消校考复试资格。入学后还将进行严格的专业水平复核,发现有舞弊违纪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触犯法律的按《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生要严格按照视频录制平台的引导流程和要求考试,分科目录制和提交视频。
(四)受限于手机拍摄条件,考生可自行采用“横屏”或“竖屏”构图画面进行视频录制。
(五)视频录制须确保环境安静整洁,光线明亮,画面、声音清晰。
(六)视频中不得有显示考生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在录制过程中不得报姓名、考号等基本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全程保持在录像画面内且仅显示考生本人(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演唱考试科目,如有现场钢琴伴奏的应将伴奏员一同全程摄入视频中),确保人物形象清晰可见。
(八)视频录制全程必须为同期录音录像,声像同步,否则取消考生校考复试资格。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艺美音乐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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