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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音乐学院舞蹈高考招生简章

作者:舞蹈艺考 2017-01-12 11:08 3121

摘要

2017年武汉音乐学院舞蹈高考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了,想要报考武汉音乐学院的同学一定仔细阅读。

2017年武汉音乐学院舞蹈高考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

招考方向

学制

教学单位

130204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

四年

舞蹈系

130206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

二、报考条件

我院各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报考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招生计划说明

我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可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具体招生计划待教  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zsks.whcm.edu.cn)。

四、专业报名及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我院专业考试报名(含湖北省内、省外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仔细校对所填报  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  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各招考方向专业考试费60 元/科目。每位考生限报三个招考方向(品种)。

网报时间:2017年1月15日至1月21日,每天8:00-21:00。

报名网址:http://zsks.whcm.edu.cn

2、现场确认

舞蹈类湖北省考生和非湖北省考生均须按照以下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1)时间:2017 年 2 月 10 日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 1 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 A 栋一楼。

(3)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湖北省考生需提供《2017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复印件和二代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湖北省考生如已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须持艺术类高 考准考证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须持所在学校介绍  信或毕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报考一个招考方向需提供上述材料一套。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7 年 2 月 11 日至 2 月 18 日 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试日程安排”栏 目中另行公布。

2、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汉音乐学院(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湖北省考生的省统考成绩必须达到 2017 年湖北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统考合格线方可报考我院相应类别专业。

2、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计入总结构成绩的,将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 依据分值比例计入总结构成绩(分值比例)。

七、考试内容、计分方法

(一)舞蹈表演专业

科目及 要求

1、初试(舞蹈基本功):踢、搬、控前旁后腿;小跳、中跳、劈叉跳、横 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 子(男)、蹦子(男);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点翻、串翻、扫堂(男)、 赞步(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试应着练功服(女:体操服、 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 2、复试: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 CDCD 中只能存储本 场考试曲目。);舞蹈模仿

计分 方法

1)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学类统考成绩 20%+舞蹈基本功 40%+ 舞蹈表演 30%+舞蹈模仿 10% 2)非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 50%+舞蹈表演 35%+舞蹈 10 模仿 15%

(二)舞蹈编导专业

科目及 要求

1、初试(舞蹈基本功):踢、搬、控前旁后腿;小跳、中跳、劈叉跳、横 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 子(男)、蹦子(男);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点翻、串翻、扫堂(男)、 赞步(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试应着练功服(女:体操服、 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 2、复试: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 CDCD 中只能存储本 场考试曲目。);舞蹈创编(无音乐命题小品创编,表演时间不少于 90 秒)。

计分 方法

1)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学类统考成绩 20%+舞蹈基本功 25%+ 舞蹈表演 20%+舞蹈创编 35% 2)非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 35%+舞蹈表演 25%+舞蹈 创编 40% 3)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8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20%

八、录取办法

专业

录取办法

舞蹈表演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 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编导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 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 8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20%)。

九、文化科目考试及志愿填报

凡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高考,方可填报我院志愿。我院 仅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我院各招考方向文理科兼收,外语不限语种,但学生入校后统一实施英语语种教学。

十、收费标准

我院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学费每人 15000 元/学年;住宿费每人 1320 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 局核定为准。

十一、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武汉音乐学院统一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其它事项

1、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资料、无线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及其他违规物品带入  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 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被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2、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自动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 学校将按规定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

3、新生入学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4、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招生信息 网上及时发布。

5、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7-88076720 (高峰期线路忙时,请耐心拨打) 传真:027-8807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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