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舞蹈考研】或电话咨询400-6789-850。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一志愿复试情况,决定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一) 组织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报名方式
调剂工作一律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开通后启动调剂工作,预计6月中旬前结束。
具体调剂志愿开放时间请密切关注浙音官网通知。
(三) 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报名调剂,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报名情况进行择优调剂。调剂要求如下:
1.符合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
3.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4.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跨学科专业调剂考生。
(四)调剂工作原则
1.调剂工作原则为总量控制、择优调剂。
2.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以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调剂程序
1.学院官网公布调剂公告。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同意调剂通知。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调剂复试名单在官网上予以公布。
(六)其他
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及相关要求、复试内容等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拟接收调剂专业
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电话:0571-89808075(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邮箱:yjszs@zjcm.edu.cn
举报电话:0571-89808200(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举报邮箱:jbx@zjcm.edu.cn
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