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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作者:舞蹈艺考 2020-07-03 11:13 146

摘要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少儿舞蹈】或电话咨询400-6789-850。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护,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0年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所有专业考试三试调整为两试,采用考生网上提交视频材料方式完成复试(最终)考试,取消集中文化考试和体检。文化成绩使用考生目前所在学校提供的“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文化课成绩。

二、进入复试(最终)考试的考生名单、各专业具体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详见附件(见附件1-5)。

三、考试缴费:2020年7月4日0点—7月5日24点,考生登陆“艺术升”手机APP,在“报考”中选择“复(三)试交费”进行缴费。缴费金额80元。

四、考试时间(提交视频):2020年7月4日0点—7月8日24点。

五、考试方法:与初试相同。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和提交视频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体检办法和要求另行通知。

八、提交材料内容及邮寄要求:

1、提交材料内容(所有材料均须A4纸打印或复印),具体包括: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考生所在学校证明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内容包括:

①五四制五年级和六三制六年级考生:证明上需写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学校名称、学校学制(五四制或六三制),目前就读年级,并写明“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

②其他年级考生:证明上需写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学校名称、目前就读年级。

(3)“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单,成绩单应包含所有文化课成绩,必须加盖目前所在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

(4)户口本复印件,请将考生户口本本人页及户口本首页(公章页)复印至同一面上。

(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写清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

2、邮寄时间:以上材料需于2020年7月10日前邮寄到我校。

3、重要提示: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上述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所交上述材料,不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如考生报考其他学校仍需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自留副本。

(3)为确保材料安全及时寄至我校,请使用EMS、顺丰等快递方式邮寄。

(4)材料收到后学校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请勿来电查询。

(5)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收件人:招生办

电话:010-67539006或67561657

九、考生必须保证所有视频展示内容和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如考生后续被录取,办理录取手续时将要求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或生源地招生考试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准予毕业证明。

十、小学五、六年级考生正面临升学派位,请按目前就读学校要求正常参加派位,如后续能被我校录取,录取手续从小学或中学办理均可。

十一、未尽事项以《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中专招生简章》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7月2日

附件1: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进入复试(最终)考试的考生名单

祝贺以下考生进入我院中专部复试(最终)考试,请按学院《关于2020年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公告》和各专业《2020年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的要求于2020年7月4日0点--7月5日24点通过“艺术升”手机APP进行复试(最终)考试缴费,7月4日0点--7月8日24点完成网络复试(提交视频),7月10日24点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寄至学校,希望你们继续努力!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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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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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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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附件2: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戏曲表演专业复试(最终)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一、考试内容

(一)戏曲表演(京剧表演)

1、剧目展示:(5分钟以内)

自选京剧片段(可与初试相同),文戏行当展示唱段要求带有身段动作无伴奏录制,武戏行当展示内容可选择武功、技巧及程式身段进行组合表演。

要求:穿练功服。展示前,需自报准考证号、报考行当和剧目名称。

2、才艺展示与命题小品:(5分钟以内)

(1)才艺展示:内容自定,可从舞蹈片段、乐器演奏、唱歌等形式中任选。

(2)命题小品:从《捉蝴蝶》、《独木桥》、《拍蚊子》三个题目中任选一个进行表演。

要求:穿练功服。展示前,需自报准考证号、报考行当、才艺展示内容和小品名称。

(二)戏曲表演(京剧音乐)

1、器乐演奏:(6分钟以内)

演奏曲目一首,曲目自选(与初试作品不同)。演奏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和演奏曲目(锣鼓)名称。

2、视唱:(1分30秒以内)

以下5条视唱题中任选1条进行视唱。要求:

(1)展示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然后原地视唱。

(2)考生可将题目打印出来看谱视唱,拍摄时要求视唱谱不能遮挡脸部。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3、节奏:(1分30秒以内)

以下5条节奏题中任选1条念节奏。要求:

(1)展示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然后原地念节奏。

(2)考生可将题目打印出来,用手挥拍,看谱念出节奏型即可。拍摄时要求节奏谱不能遮挡脸部。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二、考试方法

1、考生通过手机“艺术升”APP完成确认缴费后,在规定时间通过APP拍摄并上传视频材料完成考试,具体方法与初试相同。

2、受疫情影响,此次考试未录制样例视频,部分考试科目可参考初试样例视频进行录像准备。样例视频只是考试流程展示,与考试内容和难度无关。

3、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学校、培训机构、指导教师、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交视频材料完成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视频拍摄要求

(一)拍摄场地要求

1、考生需要选择安全的场地进行拍摄,以确保自身安全。

2、拍摄场地的大小要满足考试取景需要。拍摄范围内环境尽量简单,以纯色为主,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信息。考试时考生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

3、确保拍摄场地安静,避免外界干扰,并将接收语音指令的音量调至合适大小。

(二)拍摄设备要求

1、拍摄前先用手机进行取景并固定好机位,取景时应避免逆光拍摄。

2、拍摄时必须使用三角架或其他支架固定手机,由他人配合完成拍摄。

3、固定手机的支架不允许使用滑轨、摇臂等任何非固定位置的设备,不允许使用无人机航拍。

4、拍摄前确保手机电量和存储空间充足,防止在拍摄过程中因手机电量不足或存储异常导致录制中断。

5、拍摄前禁用手机通话功能,建议退出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等可能会用到手机麦克风、扬声器和摄像头的其他应用程序,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被干扰。

6、APP录像不允许手机外接耳麦(含蓝牙耳麦)等外接设备,系统检测到外接设备时不能开始录像,录像中检测到外接设备会强制停止录像。

(三)取景位置要求

在手机固定的情况下,考生通过前后移动,先确定以下两个位置,确定后再开始拍摄:

1、正面“近景肖像”位置

(1)开始拍摄时,系统首先需进行人脸识别,此时要求拍摄“近景肖像”。

(2)“近景肖像”为半身像,考生头顶不可超出拍摄画面,通常距镜头1米左右(此时系统画面中有白色人物框用于站位参考,考生应将头和身体置于视频人像框边缘线内)。

(3)“近景肖像”是考生身份核对的重要依据,如与上传照片不符或面部五官被遮挡、化妆过浓造成无法辨识的,按违规处理。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专业表演”位置

(1)京剧表演

①剧目展示时,要求能够完整拍到考生站姿全身,为保证收音质量,表演位置不宜距手机过远。

②才艺展示与命题小品时,要求考生在拍摄过程中,全程不得离开拍摄范围,如考生表演范围较大,建议增大拍摄范围,使拍摄画面全程保持稳定。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京剧音乐

①演奏时要求考生和乐器均完整进入画面。考生面对镜头演奏,拍摄到考生双手演奏动作。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考试内容结束,站立时身体不能超出画面范围。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②视唱和节奏展示时,需在“近景肖像”位置原地展示。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四)拍摄过程要求

1、考试APP只允许使用最基本的录像功能,屏蔽暂停、变焦(放大或缩小画面)、美颜等功能,感觉画面发虚可点击屏幕进行对焦。

2、拍摄时请使用默认镜头,横向取景(拍摄),镜头应保持固定,通过考生的移动完成拍摄。不要进行变焦、也不要切换到其他高倍或超广角摄像头。拍摄要求画面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3、拍摄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的录制,声音和图像保持同步,期间不得转切画面。

4、考生在展示过程中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其他扩音设备。

5、除语音指令内容、视唱和节奏外,其他内容要求全景拍摄,拍摄过程中,考生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6、开始拍摄前,考生需严格按要求进行站位(取景框内、近景肖像位置),将上半身展示在画面中。

7、开始拍摄后,考生应按语音指令进行考试,在进行相关专业展示、演唱(奏)正式开始前需原地(近景肖像位置)自报准考证号、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等,然后再移动到表演位置进行展示,所有考试科目内容展示完毕后需起身站立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8、拍摄时镜头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9、考生必须保证所有展示内容真实有效。

10、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如在网络考试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学院将有老师负责指导,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招生咨询电话:010-67539006或010-6756165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网 址:http://www.bjxx.com.cn

网上报名考试技术支持:

报名考试网址:http://www.bjxx.com.cn或http://www.artstudent.cn

技术咨询电话:0571-26881663(服务时间9:00—22:00)

其他咨询方式:【手机端】点击报考页面“客服”按钮进行在线咨询

【网页端】点击右侧“在线客服”按键进行咨询

附件3: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曲艺表演专业复试(最终)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一、考试内容

(一)曲艺表演(诵说)

1、专业展示:(8分钟以内)

诵说作品一段(与初试作品不同),可从评书、快板、山东快书、贯口、故事和朗诵中选择一项进行表演。展示前,需自报准考证号和展示作品名称。

2、特长展示:(6分钟以内)

从曲艺唱段、戏曲唱段或歌曲三项中任选一项表演(与初试作品不同)。使用现场伴奏或清唱均可(现场伴奏者在拍摄过程中需与考生同框,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不得使用伴奏带。展示前,需自报准考证号和展示内容。

(二)曲艺表演(鼓曲)

1、自定展示项:(10分钟以内)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下面一项或两项进行展示。展示前,需自报准考证号和展示内容。

(1)曲艺唱段、戏曲唱段或歌曲三项中任选一项表演(与初试作品不同)。使用现场伴奏或清唱均可(现场伴奏者在拍摄过程中需与考生同框,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不得使用伴奏带。

(2)器乐演奏,可从三弦、二胡、四胡、琵琶、扬琴等乐器中任选(与初试作品不同)。可以使用现场伴奏(现场伴奏者在拍摄过程中需与考生同框,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不得使用伴奏带。

2、必须展示项:(8分钟以内)

诵说作品一段(与初试作品不同),可从快板、评书、相声、山东快书,贯口,故事朗诵等形式中任选。展示前,需自报准考证号和展示作品名称。

二、考试方法

1、考生通过手机“艺术升”APP完成确认缴费后,在规定时间通过APP拍摄并上传视频材料完成考试,具体方法与初试相同。

2、受疫情影响,此次考试未录制样例视频,部分考试科目可参考初试样例视频进行录像准备。样例视频只是考试流程展示,与考试内容和难度无关。

3、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学校、培训机构、指导教师、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交视频材料完成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视频拍摄要求

(一)拍摄场地要求

1、考生需要选择安全的场地进行拍摄,以确保自身安全。

2、拍摄场地的大小要满足考试取景需要。拍摄范围内环境尽量简单,以纯色为主,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信息。考试时考生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

3、确保拍摄场地安静,避免外界干扰,并将接收语音指令的音量调至合适大小。

(二)拍摄设备要求

1、拍摄前先用手机进行取景并固定好机位,取景时应避免逆光拍摄。

2、拍摄时必须使用三角架或其他支架固定手机,由他人配合完成拍摄。

3、固定手机的支架不允许使用滑轨、摇臂等任何非固定位置的设备,不允许使用无人机航拍。

4、拍摄前确保手机电量和存储空间充足,防止在拍摄过程中因手机电量不足或存储异常导致录制中断。

5、拍摄前禁用手机通话功能,建议退出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等可能会用到手机麦克风、扬声器和摄像头的其他应用程序,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被干扰。

6、APP录像不允许手机外接耳麦(含蓝牙耳麦)等外接设备,系统检测到外接设备时不能开始录像,录像中检测到外接设备会强制停止录像。

(三)取景位置要求

在手机固定的情况下,考生通过前后移动,先确定以下两个位置,确定后再开始拍摄:

1、正面“近景肖像”位置

(1)开始拍摄时,系统首先需进行人脸识别,此时要求拍摄“近景肖像”。

(2)“近景肖像”为半身像,考生头顶不可超出拍摄画面,通常距镜头1米左右(此时系统画面中有白色人物框用于站位参考,考生应将头和身体置于视频人像框边缘线内)。

(3)“近景肖像”是考生身份核对的重要依据,如与上传照片不符或面部五官被遮挡、化妆过浓造成无法辨识的,按违规处理。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专业表演”位置

(1)诵说作品展示

要求能够完整拍到考生站姿全身,考生需正对镜头站立表演,为保证收音质量,表演位置不宜距手机过远。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曲艺唱段、戏曲唱段或歌曲展示

可清唱,也可使用现场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现场伴奏者在拍摄过程中需与考生同框,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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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器乐演奏

①要求考生和乐器均完整进入画面。考生面对镜头演奏,拍摄到考生双手演奏动作。

②可使用现场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现场伴奏者在拍摄过程中需与考生同框,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③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考试内容结束,站立时身体不能超出画面范围。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四)拍摄过程要求

1、考试APP只允许使用最基本的录像功能,屏蔽暂停、变焦(放大或缩小画面)、美颜等功能,感觉画面发虚可点击屏幕进行对焦。

2、拍摄时请使用默认镜头,横向取景(拍摄),镜头应保持固定,通过考生的移动完成拍摄。不要进行变焦、也不要切换到其他高倍或超广角摄像头。拍摄要求画面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3、拍摄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的录制,声音和图像保持同步,期间不得转切画面。

4、考生在展示过程中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其他扩音设备。

5、除语音指令内容和报幕外,其他内容要求全景拍摄,拍摄过程中,考生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6、开始拍摄前,考生需严格按要求进行站位(取景框内、近景肖像位置),将上半身展示在画面中。

7、开始拍摄后,考生应按语音指令进行考试,在进行相关专业展示、演唱(奏)正式开始前需原地(近景肖像位置)自报准考证号、演唱(奏)曲目或表演作品名称等,然后再移动到表演位置进行展示,所有考试科目内容展示完毕后需起身站立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8、伴奏人员在拍摄过程中需与考生同框,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9、考生必须保证所有展示内容真实有效。

10、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如在网络考试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学院将有老师负责指导,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招生咨询电话:010-67539006或010-6756165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网 址:http://www.bjxx.com.cn

网上报名考试技术支持:

报名考试网址:http://www.bjxx.com.cn或http://www.artstudent.cn

技术咨询电话:0571-26881663(服务时间9: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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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音乐专业复试(最终)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一、考试内容

(一)音乐(声乐演唱)

1、声乐演唱:(11分钟以内)

演唱作品2首,曲目自选(可重复初试作品一首)。要求:

(1)演唱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和演唱曲目。

(2)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考试时一律不允许使用伴奏带,允许钢琴现场伴奏或清唱,现场伴奏者在拍摄过程中需与考生同框,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3)通俗唱法允许使用伴奏带,允许钢琴或不插电吉他自弹自唱,或清唱。

(4)演唱过程中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其他扩音设备。

(5)声乐演唱必须背谱演唱,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2、视唱:(2分钟以内)

以下3条视唱题中任选1条进行视唱。要求:

(1)视唱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题号,然后原地视唱。

(2)考生可将题目打印出来看谱视唱,拍摄时乐谱不能遮挡脸部。

(3)视唱之前可以用钢琴弹奏该条视唱的第一个音,打基本拍或指挥图示均可。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二)音乐(民乐演奏)

1、器乐演奏:(11分钟以内)

演奏作品2首,曲目自选(可重复初试作品一首)。要求:

(1)演奏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和演奏曲目。

(2)考试时一律不允许使用伴奏带,可允许1人现场伴奏,伴奏乐器仅限钢琴或民族乐器,现场伴奏者在拍摄过程中需与考生同框,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3)演奏过程中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其他扩音设备。

(4)必须背谱演奏,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2、视唱:(2分钟以内)

以下3条视唱题中任选1条进行视唱。要求:

(1)视唱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题号,然后原地视唱。

(2)考生可将题目打印出来看谱视唱,拍摄时乐谱不能遮挡脸部。

(3)视唱之前可以用钢琴弹奏该条视唱的第一个音,打基本拍或指挥图示均可。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三)音乐(西洋乐演奏)

1、器乐演奏:(11分钟以内)

演奏作

品2首,曲目自选(可重复初试作品一首)。要求:

(1)演奏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和演奏曲目。

(2)考试时一律不允许使用伴奏带,管弦乐可允许现场伴奏,伴奏乐器仅限钢琴,现场伴奏者在拍摄过程中需与考生同框,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3)演奏过程中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其他扩音设备。

(4)管乐专业允许看谱演奏,钢琴和弦乐专业必须背谱演奏,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2、视唱:(2分钟以内)

以下3条视唱题中任选1条进行视唱。要求:

(1)视唱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题号,然后原地视唱。

(2)考生可将题目打印出来看谱视唱,拍摄时乐谱不能遮挡脸部。

(3)视唱之前可以用钢琴弹奏该条视唱的第一个音,打基本拍或指挥图示均可。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二、考试方法

1、考生通过手机“艺术升”APP完成确认缴费后,在规定时间通过APP拍摄并上传视频材料完成考试,具体方法与初试相同。

2、受疫情影响,此次考试未录制样例视频,部分考试科目可参考初试样例视频进行录像准备。样例视频只是考试流程展示,与考试内容和难度无关。

3、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学校、培训机构、指导教师、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交视频材料完成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视频拍摄要求

(一)拍摄场地要求

1、考生需要选择安全的场地进行拍摄,以确保自身安全。

2、拍摄场地的大小要满足考试取景需要。拍摄范围内环境尽量简单,以纯色为主,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信息。考试时考生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

3、确保拍摄场地安静,避免外界干扰,并将接收语音指令的音量调至合适大小。

(二)拍摄设备要求

1、拍摄前先用手机进行取景并固定好机位,取景时应避免逆光拍摄。

2、拍摄时必须使用三角架或其他支架固定手机,由他人配合完成拍摄。

3、固定手机的支架不允许使用滑轨、摇臂等任何非固定位置的设备,不允许使用无人机航拍。

4、拍摄前确保手机电量和存储空间充足,防止在拍摄过程中因手机电量不足或存储异常导致录制中断。

5、拍摄前禁用手机通话功能,建议退出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等可能会用到手机麦克风、扬声器和摄像头的其他应用程序,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被干扰。

6、APP录像不允许手机外接耳麦(含蓝牙耳麦)等外接设备,系统检测到外接设备时不能开始录像,录像中检测到外接设备会强制停止录像。

(三)取景位置要求

在手机固定的情况下,考生通过前后移动,先确定以下两个位置,确定后再开始拍摄:

1、正面“近景肖像”位置和视唱位置

(1)开始拍摄时,系统首先需进行人脸识别,此时要求拍摄“近景肖像”。

(2)“近景肖像”为半身像,考生头顶不可超出拍摄画面,通常距镜头1米左右(此时系统画面中有白色人物框用于站位参考,考生应将头和身体置于视频人像框边缘线内)。

(3)“近景肖像”是考生身份核对的重要依据,如与上传照片不符或面部五官被遮挡、化妆过浓造成无法辨识的,按违规处理。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专业表演”位置

(1)声乐演唱

①要求能够完整拍到考生站姿全身,考生需正对镜头站立演唱,为保证收音质量,表演位置不宜距手机过远。

②可清唱,也可使用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如使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和钢琴都需全程完全进入视频画面,且与考生同框;钢琴伴奏要求侧向拍摄,拍摄到钢琴键盘及伴奏人员双手弹奏动作、钢琴脚踏。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钢琴演奏

①要求考生和钢琴均完整进入画面。拍摄到钢琴键盘及考生双手弹奏动作、钢琴脚踏。

②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考试内容结束,站立时身体不能超出画面范围。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3)民乐和管弦乐演奏

①要求考生和乐器均完整进入画面。考生面对镜头演奏,拍摄到考生双手演奏动作。

②演奏时可以无伴奏,也可带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带。如使用伴奏,伴奏人员和乐器都需全程完全进入视频画面,且与考生同框。

③管乐专业允许看谱演奏,若考生使用谱架不能遮挡演奏动作。考生可略微左右调整表演角度。

④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考试内容结束,站立时身体不能超出画面范围。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四)拍摄过程要求

1、考试APP只允许使用最基本的录像功能,屏蔽暂停、变焦(放大或缩小画面)、美颜等功能,感觉画面发虚可点击屏幕进行对焦。

2、拍摄时请使用默认镜头,横向取景(拍摄),镜头应保持固定,通过考生的移动完成拍摄。不要进行变焦、也不要切换到其他高倍或超广角摄像头。拍摄要求画面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3、拍摄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的录制,声音和图像保持同步,期间不得转切画面。

4、考生在展示过程中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其他扩音设备。

5、除语音指令内容、视唱和报幕外,其他内容要求全景拍摄,拍摄过程中,考生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6、开始拍摄前,考生需严格按要求进行站位(取景框内、近景肖像位置),将上半身展示在画面中。

7、开始拍摄后,考生应按语音指令进行考试,在进行演唱(奏)正式开始前需原地(近景肖像位置)自报准考证号、演唱(奏)曲目,然后再移动到表演位置进行展示,展示完毕后需起身站立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8、伴奏人员在拍摄过程中需与考生同框,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9、考生必须保证所有展示内容真实有效。

10、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如在网络考试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学院将有老师负责指导,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招生咨询电话:010-67539006或010-6756165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网址:www.bjxx.com.cn

网上报名考试技术支持:

报名考试网址:http://www.bjxx.com.cn或http://www.artstudent.cn

技术咨询电话:0571-26881663(服务时间9:00—22:00)

其他咨询方式:【手机端】点击报考页面“客服”按钮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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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舞蹈表演专业复试(最终)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一、考试内容

(一)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

1、身体条件考察和基本功展示:(3分钟以内)

气质、形象、五官相貌、横叉、竖叉、腰、脚背、弹跳等。要求:

(1)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听从语音指令完成规定动作,考试内容以样例视频为准。

(2)展示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

(3)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允许化妆。女生盘头、不戴头饰,穿吊带体操服、舞蹈软鞋;男生穿白色背心、黑色紧身练功短裤、舞蹈软鞋;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2、教学模拟:(1分30秒以内)

根据学校提供的教学小组合样例视频,选取一个组合,进行录制。女生从1、2组合中选择一个,男生从3、4组合中选择一个。要求:

(1)能够准确模仿出舞蹈动作、准确掌握舞蹈动作节奏。

(2)展示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

(3)服装与基本功展示一致,不允许化妆,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3、舞蹈表演:(2分30秒以内)

自选舞蹈剧目片段,舞种、题材不限。要求:

(1)展示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

(2)表演服装与基本功展示一致,允许使用道具,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穿演出服,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舞蹈表演(国标舞表演)

1、身体条件考察和基本功展示:(3分钟以内)

气质、形象、五官相貌、横叉、竖叉、腰、脚背、弹跳等。要求:

(1)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听从语音指令完成规定动作,考试内容以样例视频为准。

(2)展示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

(3)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允许化妆。女生盘头、不戴头饰,穿吊带体操服、舞蹈软鞋;男生穿白色背心、黑色紧身练功短裤、舞蹈软鞋;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2、教学模拟:(1分30秒以内)

根据学校提供的教学小组合样例视频,选取一个组合,进行录制。女生从1、2组合中选择一个,男生从3、4组合中选择一个。要求:

(1)能够准确模仿出舞蹈动作、准确掌握舞蹈动作节奏。

(2)展示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

(3)服装与基本功展示一致,不允许化妆,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3、竞技组合:(2分30秒以内)

摩登、拉丁任选1支舞,或其它舞种表演。要求:

(1)展示前,考生需自报准考证号。

(2)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允许化妆。女生穿吊带体操服(与基本功展示一致)配黑色短裙及国标舞鞋;男生穿白色背心(与基本功展示一致)黑长裤及国标舞鞋。

(3)非国标舞表演的考生服装与基本功展示一致,允许使用道具,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穿演出服,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法

1、考生通过手机“艺术升”APP完成确认缴费后,在规定时间通过APP上传视频材料完成考试,具体方法与初试相同。

2、考生参考考试系统中的样例视频进行录像准备,其中中国舞(舞蹈表演)和国标舞(竞技组合)科目样例视频只是考试流程展示,与考试内容和难度无关。

3、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学校、培训机构、指导教师、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交视频材料完成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视频拍摄要求

(一)拍摄场地要求

1、考生需要选择安全的场地进行拍摄,以确保自身安全。

2、拍摄场地的大小要满足考试取景需要。拍摄范围内环境尽量简单,以纯色为主,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信息。考试时考生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一律不许化妆。

3、确保拍摄场地安静,避免外界干扰,并将接收语音指令的音量调至合适大小。

(二)拍摄设备要求

1、拍摄前先用手机进行取景并固定好机位,取景时应避免逆光拍摄。

2、拍摄时必须使用三角架或其他支架固定手机,由他人配合完成拍摄。

3、固定手机的支架不允许使用滑轨、摇臂等任何非固定位置的设备,不允许使用无人机航拍。

4、拍摄前确保手机电量和存储空间充足,防止在拍摄过程中因手机电量不足或存储异常导致录制中断。

5、拍摄前禁用手机通话功能,建议退出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等可能会用到手机麦克风、扬声器和摄像头的其他应用程序,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被干扰。

6、APP录像不允许手机外接耳麦(含蓝牙耳麦)等外接设备,系统检测到外接设备时不能开始录像,录像中检测到外接设备会强制停止录像。

(三)取景位置要求

在手机固定的情况下,考生通过前后移动,先确定以下两个位置,确定后再开始拍摄:

1、正面“近景肖像”位置

(1)开始拍摄时,系统首先需进行人脸识别,此时要求拍摄“近景肖像”。

(2)“近景肖像”为半身像,考生头顶不可超出拍摄画面,通常距镜头1米左右(此时系统画面中有白色人物框用于站位参考,考生应将头和身体置于视频人像框边缘线内)。

(3)“近景肖像”是考生身份核对的重要依据,如与上传照片不符或面部五官被遮挡造成无法辨识的,按违规处理。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专业表演”位置

要求考生在拍摄过程中,全程不得离开拍摄范围,如考生表演范围较大,建议增大拍摄范围,使拍摄画面全程保持稳定。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中专招生复试(最终)考试的要求、考试内容和拍摄要求

(四)拍摄过程要求

1、考试APP只允许使用最基本的录像功能,屏蔽暂停、变焦(放大或缩小画面)、美颜等功能,感觉画面发虚可点击屏幕进行对焦。

2、拍摄时请使用默认镜头,横向取景(拍摄),镜头应保持固定,通过考生的移动完成拍摄。不要进行变焦、也不要切换到其他高倍或超广角摄像头。拍摄要求画面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

3、拍摄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的录制,声音和图像保持同步,期间不得转切画面。

4、考生在展示过程中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其他扩音设备。

5、除语音指令内容和报幕外,其他内容要求全景拍摄,拍摄过程中,考生全程不得离开镜头范围。

6、开始拍摄前,考生需严格按要求进行站位(取景框内、近景肖像位置),将上半身展示在画面中。

7、开始拍摄后,考生应按语音指令进行考试,在进行相关专业展示正式开始前需原地(近景肖像位置)自报准考证号,然后再移动到表演位置进行展示,所有考试科目内容展示完毕后需起身站立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8、拍摄时镜头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9、考生必须保证所有展示内容真实有效。

10、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如在网络考试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学院将有老师负责指导,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招生咨询电话:010-67539006或010-6756165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网 址:http://www.bjxx.com.cn

网上报名考试技术支持:

报名考试网址:http://www.bjxx.com.cn或http://www.artstudent.cn

技术咨询电话:0571-26881663(服务时间9: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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